首先准确的理解和定义什么是“历史”,是回答该问题的前提。历史是人类在生活和生产实践过程中,发生的重要事件,以及对这些重要事件客观准确的记录。历史是具体时空下客观发生的,无论史官和文学家们如何书写历史,历史就铭记在那一刻,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从浩瀚的史书中发现
从当时的生产生活状况中分析
从当时人的思维方式分析
只是,历史是当时的人书写记载的。既然是人,就会有时代的局限性,就会夹杂着人的主观情感。所以说,我们所看到的历史文字记载,是不那么客观的历史。我们现代人读历史的意义是:总结过去的经验,启迪我们的智慧,更好的指导我们现在的实践活动,少走弯路。俗话说:“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鉴,可以知兴亡;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就是此理!
历史有正史和野史之别。正史是指官方编写,以纪传体、编年体(如资治通鉴)、纪事本末体、政书体、国别体(战国策)、断代史(如汉书)、通史(如史记)为编撰体例的史书。野史是指民间编撰的历史,其大部分是根据传闻、神话等编写,有的具有真实性,而有的则有待考察。旧时私家编撰的史书,在正史不敢写的,野史会对它进行一些补充,可一定要进行逻辑论证以免功过论述不客观或表达个人意志。
个人觉得要判断出历史事实,就要结合当时的历史环境,立体的全面的分析正史、野史的记载,以考古学发现为佐证,层层解开历史迷雾,辩证统一的探寻论证,这样才能更大限度的接近历史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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