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安塞区国土局行政不作为到底该咋办?
尊敬的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和广大媒体:
我们是延安市安塞区驻地金明街道办阳庄行政村的村民,五年前我们已耕种了20来年的18亩土地,被非法承包出去并被人在其上盖起非法建筑,以期达到彻底霸占的目的,经我们一再举报安塞区国土局进行了书面处罚,区上在也专门上过联席会议并有会议纪要,但就是一直不进行实质性的“拆除性处理”,从而使该处罚变成了一纸空文流于表面的形式,彻头彻尾成了走过场。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村地处延安市安塞区北郊,也就是城郊结合部的黄金宝地位置,很多人看中了我们的土地可以升值的趋势,于是就千方百计打起了主意。2013年至2014年组长强治杰在某些人的利诱下,胆大妄为在没有经过我们村民同意和没有召开村民大会的情况下,私自将我们18亩的个人农用地以50年的期限,对外发包承包给了一个名叫曹小军的人,他们内外勾结的目的就是为了占地圈地,曹小军在这里搞起了一个杂物堆货场地,并在这里建起了9间的房子和大约有4亩地的场地,于此专门摆放起废弃的建筑施工设备等杂物。毫无疑问,这个曹小军在此所作所为那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他肆意毁林挖山,真武洞镇政府在明知其属于违法用地、违法修建的情况下,仍然视而不见,没有任何人和部门出来阻止。事发后,经我们一再不断举报,安塞区国土资源局才于2015年3月3日,以“塞国土资罚字(2015)1号”红头文件,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图1),声明“被处罚人曹小军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无偿自行搬离堆放的建筑材料及拆除非法建筑9间平房,恢复土地原状。”2015年12月14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区政法委书.记又亲自主持会议,并还发出了“塞信函(2015)21号”会议纪要(图2),但现如今已经是两年过去了,违反占地依旧,建筑材料依旧还堆放在那里,完全就是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不知道安塞区国土局和安塞区政府用意究竟何在?这难道不是典型的渎职和犯罪吗?这种严重的敷衍拖拉和不作为,究竟要到何时呢?
不瞒你说,我们的耕地是在1993年就分配到户的,每家每户都分到了自己的农用耕地,至今已有20多年间,我们一直是靠种农作物为生。勿容置疑,一个小小的村组长不可能有这么大的能耐,私自就敢将这么的土地对外承包出去,这背后无疑是有安塞区及真武洞镇的相关人员,搞官商勾结的游戏才使得承包者如此胆大妄为。而安塞县国土局为什么只做表面文章,我们更是不知其内部玄妙,这里衷心希望上级有关部门能够尽快介入彻查和问责,追究此事件有关人员的不作为的法律责任,为我们讨个公道!诚然,我们是农民,我们是要靠土地为生,我们是必须要有自己懒以生存的土地! 为了讨回自己的土地,我们的遭遇真是不堪回想,2016年的3月,我们阳庄几个村民来到了原真武洞镇书.记办公室,遭到了镇民政站长、主管阳庄行政村片长宋社军的辱骂,他说:老子犯了什么错,你要告老子?你纯粹是条疯狗,见谁咬谁。滚出去,到院子去!老子今天就收拾你!是啊,我们走到哪里哪里就是忽悠我们,我们到区委区政府那是永远都见不着大领导的,我们只能通过快递邮寄,可材料寄出依然是石沉大海。
现在问题到了这个程度,究竟该怎么办?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规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是区上就是长期包庇着不予处理,弄来弄去都是纸上谈兵。这里,我们再次实名举报。此附我们的身份证和安塞区国土资源局的处罚决定书等相关文件。我们为自己的言行负完全法律责任。
此致
敬礼
反映人:延安市安塞区金明街道办阳庄村村民
牛立存13630246887 牛立强13991790807
武占付13892184399 蔡建雄13892191836
2017年3月1日
标签: 纸上谈兵的主人公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