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短篇小说)与坟比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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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一点多,秦志华偷偷潜进儿子房间,和衣躺下,脑子里一片混乱。昨晚他和老婆凌华吵了一架,差点动手,当时儿子已经睡着了,女儿却还在当面,女儿和他俩睡。

女儿才一岁多,瞪着一双大眼睛,看着父母在吵架,变形扭曲地脸,嘶吼呐喊着,不知道她那时幼小的内心里想什么呢!当秦志华最后要动手的时候,抡起的胳膊停在半空,凌华站在床上,本能的捂脸抱头往后退了退。秦志华看见女儿刚才还好奇瞪着的一双大眼睛,此刻盯着他,却充满了惊恐。他把胳膊缓缓放下,看着女儿,内心里充满着愧疚。凌华见此,一脚踹了过来,刚好踹在他的胸前,他往后一个趔趄,倒在了沙发上。凌华的那一脚,柔弱无力,他一百七十多斤的身体本可以稳如泰山,岿然不动。可他演戏一样,故意一个趔趄,倒在了身后的沙发上,故作痛苦状,嘴里还丝丝的倒吸冷气。女儿看着她,突然放声大笑。这是他们父女俩一起时,经常玩的一个游戏。女儿的笑容,就像院里大丽花盛开的样子,灿烂得像一地的阳光,让他内心的愧疚减轻了些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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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沙发上站起,走近床边,看着女儿,不由自主的跪在床沿边,和女儿的位置、高度齐平,一起又开始玩刚才的游戏。凌华见此,又开始肆无忌惮的谩骂。凌华知道有女儿在身边,秦志华是不可能在孩子面前动手,所以此时的她,更加有恃无恐。

她穿着几年前早已褪了色的粉红睡衣,散乱着头发,双手交叉在胸前,像她平时站立的样子,一脚高,一脚低。她骂秦志华窝囊,没有本事,被人骗了又骗。辞职后回家创业,手里有十多万,现在呢!不仅一分钱没挣着,亏空了全部老本不说,还欠了一屁股债。当初辞职回家时,凌华本就不愿意。但秦志华铁了心,先斩后奏,在回家前,他们俩就在漳州的出租房大吵一次。摔了平板电脑,风扇,和电磁炉,将他的书扔了一地。凌晨一点多,整栋出租屋不得安宁。当天晚上,凌华就收拾了行李箱,离家出走。只剩下了他和傻在一旁,或许是早已经习惯这种场面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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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自从长大开始懂事后,从之前开朗活泼的性格,慢慢变得沉默寡言。幼儿园里常被人欺负,回家后还不敢跟父母说。之前在老家时,儿子的性格完全相反。他父母管着,性子很野,不怕生,自来熟,打遍全村同龄的孩子,没有敌手。甚至有一段时间,他走到哪里,小孩子们都躲着他。秦志华喜欢儿子以前的野野的性子,而不是现在这种软柿子,谁都可以捡起来捏一捏。他承认自己老实本分,优柔寡断,又人畜无害,没有什么本事,不像别人那么会来事,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他一说谎,就脸红。特别是跟领导在一起时,哪怕不说话,也脸红紧张。他的性格本就是内向沉默的,因为这样的性格,他不知道吃了多少亏。但人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确实如此。他曾经努力改变过,但收效甚微,还闹了不少笑话。他和凌华的结合,可以说就是他内心的妥协。

他一个机电专业毕业的大专学历,电脑专业自修到工程师级别和水平。喜欢看书,尤喜小说、散文、诗歌和历史,喜欢摇滚,电影和漫画,喜欢痛仰,野孩子,李志,周云蓬,赵牧阳,万晓利等,喜欢侯孝贤,李安,许鞍华,张婉婷,杨德昌,周星驰等。他和凌华的出租屋里,最多的就是那几百本书,他的愿望就是拥有一间自己的书房,这一辈子买够一万本书。因为书占据了不小的一个角落,每次搬家因为搬书,就要和凌华吵上一架。在凌华的眼里,那是一堆废纸。出学校已经十来年了,她很多字都忘了。她也不喜欢看书,也不怎么看电影,看电视也只是偶尔看。那些宫斗剧,商战剧,职场剧,她看不懂也懒得看。那堆书在她的眼里,最后一点价值就是一公斤五毛的废品价值。她曾经还真的估算过那堆书的重量,能不能给孩子换来两条黄翅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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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结婚后,他很少买书,即便买书,都是偷偷地买,地址不敢写出租屋的地址,而是公司宿舍的地址。如果让凌华收了快递,发现是书的话,少不了一顿冷嘲热讽和吵架。几十块钱买一本书,有时七八十买一套书,在凌华看来,简直疯了。在她的生活里,这些钱给孩子可以买一周的水果。礼拜天可以买几斤排骨,买三四条黄翅鱼,给孩子吃了补了身体不好吗?堆在那里,有什么意义呢!每次因书吵完架之后,秦志华都会反省一下。或许凌华说得对。这些在现实生活里,解决不了吃喝穿用的东西,真有价值可言吗?他已经不是单身,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他现在有家庭和孩子。可是在上班之余,唯有看书的爱好。书里的文字和故事,就像一股温热的流水,慢慢的将他的心泡在其中。一部优秀的小说看完之后,就像跟着主人公活了一世。总感觉,他比别人活得更丰富更有意义。他不喝酒,不爱逛,不泡吧,不钓鱼,不去KTV,不打牌,同事们和广运爱玩的这些,他都不会,也不喜欢,广运是他朋友兼同事。他想他如果会打麻将的话,就有机会和领导混在一起。广运就是这么做的,经常和领导一起打牌,投其所好,给领导喂牌,让领导玩的高兴过瘾。他在一旁看过他们打牌。因为在宿舍打牌违反规定,他们经常借用秦志华的宿舍偷偷地玩,因为秦志华是老员工,凭着资历住进了单间宿舍。他们每次借用他的宿舍,领导都会夸他爱看书,是人才,还提醒他多看看安规和运规,下次升职考试就可以报名了。说完,几个人围在他的书桌旁坐好,开始打麻将。有时他在跟前看看,有时拿着一本书去客厅看书。

收到的书在宿舍看完后,再偷偷拿回家,放进那堆书里。他不喜欢电子书,不然的话,买书也不用这么鬼鬼祟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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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一家化工厂的自备电厂上班,是一名巡检员。工资待遇还不错,一个月拿到手差不多有六千多。他本就打算这么过一辈子。干了有四年。凌华的不满越来越大。一家人吃晚饭的时候,凌华就会嘟嘟囔囔地说,广运是你介绍进厂的吧!人家现在都当你领导了。一个月比你多拿一千多块钱的工资。你还在你们宿舍楼地下室的食堂吃饭吧!人家已经混到六楼吃饭了。你不脸红吗?不害羞吗?你觉得好意思吗?你觉得好意思,我在汪洋的面前都觉得的丢脸,矮人一头。汪洋是广运的老婆。两个女人都在照看孩子,汪洋在网上兼职,凌华在他们出租房下的包子店上班包包子。两人晚上经常带着孩子一起逛公园,超市。

他们公司有一个制度,就是将领导和普通员工按职位高低在吃饭,上班的代步工具上区分开。公司食堂分三处,宿舍楼地下室是普通员工的食堂。六楼是各部门的中层领导。顶楼十二层,是各部门一把手用餐的地方。听说,站在十二楼的窗边,可以望见远海,油轮像一只蚂蚁在海平线移动。桌布雪白,不用自己盛饭打菜,吃完饭不用自己洗碗,有服务员,起身就可以下楼了。普通员工上班坐中巴车。中层领导坐依维柯的十二座车。一把手们每人标配一辆长城的SUV和司机。

秦志华曾经幻想过自己在顶楼吃饭的情景。尤其在和凌华吵架之后,被凌华言语羞辱说混的还不如广运的时候,他就幻想有一天,乘电梯的时候,刷个卡,直接上十二楼。留下电梯里其他人目瞪口呆,羡慕不已,也让广运瞧瞧,让他来巴结自己。他不会像电视里演得那么吝啬,矫情,而是很大方地带着广运一起上去,见识见识大领导们吃饭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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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句话说得对,想想就行了,千万别当真。生活就是这么现实,不可能像电影一样,突然来个反转。生活里的反转,即便转了,有时候并不能感觉到,就像他决定回家一样。

有一天吃早饭的时候,凌华再次拿出广运的事,像机关枪扫射一样,将自己内心的不满和埋怨射向秦志华,而且毫不怜悯,直击他的内心。饭菜本来很香,凌华除了一身的毛病之外,最大的优点,就是做得一手好饭菜。她是跟着她爷爷奶奶长大的,老一辈人手里的手艺和传统的一些饭菜样式,蒸馍,擀面,蒸饺子,捏水饺,烙饼,烙菜盒,各种炒菜和面食,凌华可以让秦志华一个礼拜不重样的吃。到了这个南方小城之后,她在包子店上班,跟着老板娘又学会了做海鲜,炒花蛤,煎鱼,蒸鱼,拌饭,做鱼丸,面线糊,等等本地小吃。不重样的时间可以延长到两个礼拜了。凌华的天赋似乎在烹饪上,她喜欢做饭,北方的一顿面食小吃,耗时又费精力,但她乐此不疲,就为了让儿子和秦志华吃好。在做饭和吃饭上,她的每一餐都是极其认真和下功夫的。秦志华对味道上的依赖,早已从老妈变成了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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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菜本来很香,被一顿数落和牢骚包围着,在秦志华的嘴里,早已经如同嚼蜡了。他看着儿子吃得挺香,像是自动屏蔽了她妈的话。秦志华就不打算多嘴吵架,让事件升级。凌华拿了半个馒头,掰开,在馍上抹了一层她自制的辣酱,就着凉拌黄瓜,凉拌笋丝,青椒炒肉,又开始继续说,说完广运的事,像是不解气似的,又提起一个和他同厂不同部门的同事。有一次他带凌华和儿子去公司玩,因为公司在三面环海的半岛上,有着天然的沙滩和许多岛礁,海景也很漂亮,宿舍楼就建在海边几百米米不到的地方。公司允许员工家属坐通勤车,允许在公司宿舍留宿,在海边玩耍。他因为要上班,到了公司门口,就让凌华带着儿子走路去宿舍,也不是很远,几里路而已,路上能看见大海,风景很漂亮。路上她们碰见一个开车的同事,捎她们到了宿舍,车上还有那个同事的老婆和他儿子。就此,两个女人结识,后来成了朋友。礼拜天的时候,就一起带着孩子去逛滨海公园,超市,还去过挺远的一个地方摘草莓。凌华叫同事的老婆大姐,一个矮矮胖胖,脸黑黑的朴实女人。她当时好像刚来,还没找到具体工作。平时除了照顾孩子,干些零活,就是给附近的一个作坊加工雨伞。自打认识了大姐,凌华就主动远离了汪洋。她总觉得和汪洋在一起,自己矮人一头。

凌华后来跟他说,大姐原来在老家搞养殖务农,后来才来的。有一次她老公回家,出去玩的时候忘了拿手机,微信上有一个女孩发信息,她偷偷翻看了。信息的内容有点不对,不像同事。大姐当天便将自己家里的一干事情全部处理。卖掉她养在猪圈里的十五头肥猪以及两头老母猪,处理了剩下的十几袋饲料,辞掉她们镇上一家酒店的钟点工,将田里的活计交代给了公公。等她老公喝酒回到家后,她已经收拾好了行李。她老公准备当天晚上返回,她当天晚上就跟了过来。暂住旅馆,第二天就租好了房子,置办了做饭的一套灶具,锅碗瓢盆,电饭煲等等。一个礼拜以后,就将孩子接了过来,转学进了一家当地的私立学校。凌华说,大姐跟她说这些时,还是有点惋惜她的那些猪,卖得急了,少买了至少两千元。她一个人在家,平均每月可以挣四千多,还能照顾家里老人和孩子,没办法,被逼无奈。现在她不怕了,手里有钱,人就在身边,他敢胡来,她就立马离婚,买房,和她儿子一起单过。秦志华和大姐见过一面,很朴素,很客气的一个长相很普通的女人,不像那么有心机。大姐让秦志华想起了那句老话,女人心,海底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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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华说大姐的老公,除了上班之外,还在网上开了一家网店卖女装。每天发完货之后,有空就跑滴滴。他俩的计划和目标,就是年底买一套房,让儿子就在这里一直念到高中毕业,考上大学再说。凌华看着正端着碗喝南瓜稀粥的秦志华,继续说,你呢!除了上班,其他好像什么都不想管。休息时就抱着一本破书,泡杯茶,点根烟,跟大爷似的,一分钱收入没有,你爸在家也没你这福分。你倒是出去啊,会会朋友,和领导吃吃饭,巴结巴结领导。你还真打算普通员工干到死呀!人家都能想到买房,你想到过吗?人家孩子都上什么跆拳道,学乐器,学下棋,你就知道带着你儿子疯玩,教你儿子跟你一样看书,将来跟你一样看成书呆子。每次讲到这里,秦志华也不辩驳,更不会吵架,而是拿上书,揣着杯子和烟,去顶楼。顶楼有阳台,空间很大,他可以安心的看书喝茶抽烟。

这栋出租屋的顶楼,对秦志华来说,无疑是一个避难所和避风港。每当和凌华吵得不可开交时,他就会上来顶楼冷静冷静。站在顶楼,可以看得很远,整座县城的东南方都可以尽收眼底,甚至能看到远处山上的香蕉林。看见香蕉林,他就想起山人乐队的一首《姑娘的酒窝》的歌,“园里的香蕉树上结满了香蕉”。夜里的时候,华灯初上,小县城的霓虹灯展示着城市里夜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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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凌华吵架,就像有规律一样。邻里邻居的租客,都习以为常了。刚开始的时候,因为吵架吓到了孩子,他每次都选择忍让一步。可渐渐地,他的忍让被凌华当做了软肋。平时吵架,孩子不在时,他可以逃避,被逼急了,就离家出走一天,甚至动手打过一次架。后来,凌华就专门挑选孩子在的时候吵架,他既不能动手,还不能还口,只能低着头,厚着脸皮被骂。骂声从窗户里传出去,被邻里邻居的租客听到,让他觉得难堪,痛苦,没面子,男人的尊严和体面,被凌华的骂声撕扯成碎片,散乱了一地。他每次看着默默低头吃饭,一言不发的儿子,心里就觉得难过。他在想,他在儿子心里的形象,估计早已经是一只大写的缩头乌龟了。他再也不想跟孩子说什么男人是天地间的一根柱子,要立得住,站得稳,要有勇气和担当。要有血性,要学会保护自己和家人。平时,他把自己阅读中,学习和吸收的东西,慢慢的灌输给孩子,想让孩子养成独立自主的好习惯。可现在呢!每当想给孩子说点什么的时候,他会突然语塞,觉得没有资格,也没有底气。他之所以坚持辞职回家,也和孩子有关,他想回到老家后,还是让父母来管孩子,他和凌华一起在外干活。

当他把辞职单给凌华看的时候,凌华的反应很激烈。他觉得秦志华疯了,这么好的工作,工资不低,福利待遇不错,为什么要辞职呢!辞职回家后干什么呢!种地吗?还是营务家里那几亩苹果园。靠那点地和那片果园,能买房买车吗?秦志华说他不想干了,化工厂很危险,他心里已经有障碍了。因为去年的一次操作事故,化工部门那边出现了泄露和爆炸,虽然没造成人员伤亡,但公司还是被叫停,整顿一年。他每天上班,就感觉在死亡的边缘徘徊,一个不小心就越界了,而越界不越界不是自己说了算,而是全厂上百人中某个人的一个不小心。他很不喜欢这种被别人操控命运的感觉。如果是他自己把自己弄死,那也心甘。为了钱,连命都不顾了,这种事他不干。以前他单身一人的时候,或许他不会这么想。那时他只想挣钱,挣很多钱寄回家。让父母把家里还没盖严实的房子盖好。四面围墙砌起来,装一个体面的轿车可以出入的红漆大铁门,门上有虎头,虎嘴里挂着门环。院里留一片地方,他将来要建一个小花园。平房顶上铺太阳能电板,既能发电自用,还能遮阳,夏天的时候平房底下就不会很热。经过十多年在外的努力打拼,这一切都实现了。既然都实现了,他想带着孩子回家,和父母过一种安稳平淡的生活,就像他小时候一样,和小妹还有父母每天都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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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志华辞职的原因还有一个,他看好现在农村才刚刚兴起的电商。家里有地,有果园,他可以把农产品通过网上卖掉。这些年家里的苹果,都是他通过网上卖给了原来的同事和朋友。价格合理,同事和朋友们都觉得物有所值,便宜实惠,还很原生态。果子比超市里的果子好吃多了。他上班之余,一直在想着这件事。品质把控好,价格稍低一些,薄利多销。如果生意还不错,就再承包一些地,再种一些果子。不急,慢慢发展,只要是良性循环,他有的是时间。

算一算,他从十九岁就跑出来打工,现在已经三十三岁了,在外飘了整整十四年。十四年的打工生涯,让他早已厌烦了漂泊不定,犹如浮萍的感觉。年轻时候渴望着出去,看看外面的花花世界,新鲜事物,想象着各种机遇和挑战,自己如何努力奋斗,一跃成为光鲜亮丽的人。现如今,他早已经不再那么想了。现实毕竟是现实,不是靠他丰富的想象力来完成的。要想成为人上人,光靠努力还不够,还有运气,和老人说得贵人相助。他觉得他混的还行,最起码让乡下的家变了样,不再是穷困潦倒,寒酸的样子了。这些年在外打工的经历,让他变得成熟稳重,不再异想天开了。让他变得踏实,现实。他曾经想当作家,想办杂志,拍记录片,玩摄影,骑行,徒步川藏和西北,摩旅全国,这些曾经的计划和打算,虽然一个都没实现,但他没有任何失落和伤心。反倒觉得,如果这些都实现了,那才叫扯淡。凭什么呢?凭你喜欢,就得实现呢!那还有人喜欢太空宇宙呢!是不是得自己造飞船上天呢!说到底,吃饭和活着也很重要。人的这一辈子,他好像看透了。所以和凌华的吵架,他已经慢慢的习惯了。吵架和吃饭一样,也是生活里的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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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华本来要和他就辞职一事吵架的。骂了几句,见秦志华没什么反应,又发现孩子不在,她自己熄火了。上床闷头睡觉。到了饭点,该做饭做饭,该接孩子放学接回了孩子。吃完饭,一家人去了公园和超市转了一圈。回来后,给孩子洗完澡,孩子上床睡觉了。秦志华也躺下了,凌华因为生气,睡在另一头。那天晚上十一点多,孩子熟睡后,凌华开始闹了起来。一边骂他,一边用脚踢他大腿和屁股。他回了几句。凌华没理他,继续踢他,继续骂,最后越踢越用劲,还抽走了他盖着的毛毯。无非还是那几句,窝囊废,没用的东西,就想着回你乡下那破家,人家都想着城里扎根买房,你老想着回家。你脑子没病你找我。回家了,孩子在哪里上学,在农村那破学校,全校加起来不到一百个人。秦志华说了句话狠话,警告凌华不要太过分。但这对凌华来说,才开始。她继续踢,蹬,把毛毯压在自己身下。骂人的话越说越多,骂的人可以被自己的话影响,甚至气到,特别是对方不回应的时候,就像自己在骂自己,越骂越生气。凌华被自己激怒了,一脚大力地蹬腿,把秦志华踢下了床。秦志华真的生气了,但看了看熟睡的儿子,索性睡在了地板上儿子的拼图上。凌华不甘心,从床上下来,站在他旁边,继续踢他。秦志华这下彻底来气了。两人开始争吵,先是小声的吵,最后大声吵。儿子估计早就听见了,但假装睡着没起来。凌华最后一击,提出了离婚。两人的争吵架终于升级了,但还是没开灯。让秦志华失控,差点酿成大祸的是,儿子醒了,翻身起床,小声的问爸爸妈妈你们干什么呢!原本秦志华的气被儿子的一句问话,消得差不多了。他跟凌华小声的说,有什么事,明天再说,不要当着孩子的面吵架。可惜,当着孩子的面吵架才是凌华希望的。她巴不得孩子醒来,声音比之前更大,动作也更用力了。秦志华心里的气终于爆发,就像火山喷发一样,几天以来连续的吵架,已经让他接近崩溃,眼前的一幕,成了崩溃的最后一根稻草。他失控了。顺手扯过来桌子上的一根给手机充电的充电线,勒住了凌华的脖子,一边紧紧地勒着,一边在凌华的耳边闷声的喊着,我他妈弄死你,弄死你,我带着我儿子从顶楼跳下去,他妈的都不活了。

不知是老天有眼,不想秦志华干出后悔终生的事,还是现在的充电线质量都不行,充电线断了。一场失控意外中断,终于中断。人在失控边缘里探过了一只脚,体会到了它的可怕,回到正常时,先是冷静,为刚才的失控后怕。秦志华如此,凌华也是如此。只不过秦志华的后怕比凌华要强烈很多很多。不然,仅仅冷静了不到几分钟,凌华开始了又哭又闹的模式。连带着儿子彻底醒了。秦志华开了灯,凌华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搂抱着儿子,儿子无辜害怕的表情,让秦志华无法待下去。他哄了哄儿子,让他继续睡觉,就关了灯。自己一个人呆在厕所,冷静了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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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厕所,穿好衣服,他想去顶楼冷静一下,吹吹风。刚一出门,凌华就把门反锁了。他没走,站立跟前。一分钟后,儿子穿着衣服,被推了出来。他早就猜到了。儿子会问,爸爸去哪儿了?凌华一生气,就会给儿子穿好衣服,推他出来,然后将门反锁。这是凌华一贯的做法,尽最大的可能给秦志华制造麻烦,直到你负荷不住,非得她插手帮忙,然后借此机会再数落你一番,还是那几句话,你能行,你去做饭呀!你去带孩子呀!你去洗衣服呀!你叫我干嘛!

他领着儿子上了顶楼。此时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快十二点了。十月份的小城,晚上已经有点凉了,夜里甚至需要盖上毛毯才行。儿子看起来很困,他在顶楼一角堆着的纸箱里,找了一片很大的纸板,好像是一个小冰箱的包装。铺好后,他坐在纸板上,让儿子躺下,枕着他的腿,把纸片的另一半折了过来,就像被子一样盖在了儿子身上,多多少少能挡点风。县城的霓虹依旧很漂亮,马路上行人稀少,那家卤菜摊子正在收拾准备回家了,只有县医院的此时还有人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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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志华点了一根烟,想着刚才的事儿。如果真的失手了,难道他真的会抱着儿子,从五楼高的顶楼跳下去吗?不可能,像他这么窝囊的人,他现在已经承认自己很窝囊了,应该是没有勇气那么做的。还有,他一定不会抱着儿子一起跳的。他在一本侦探小说里看到过一个情节,跳楼自杀的人,头会被撞进腔子里,人就像摔烂的西瓜。这样的痛苦和惨状,他一定不会让儿子去承受的。即便自己一时血勇难以控制,或许会真的跳下去,这种想法又不是一次了,他也绝对会留下儿子的。

一根烟抽完,掐灭,他用力将烟头弹到了墙根。顶楼的风虽然不大,但还是有些微凉,他害怕儿子被吹感冒了,就脱下了身上的T恤,给他盖上,这样或许会很好多。儿子渐渐闭上眼睛,睡着了。

他又点了一根烟,继续想着刚才的事儿。如果他勒死了凌华,自己从楼上跳下来。儿子一觉睡醒,成了一个孤儿。看着眼前的一切,他这一辈子还能过得很好吗?他能承受得起吗?警车停在巷子里,警察忙着进出,楼下卖菜的阿姨,卖鱼的大叔,凌华上班的包子店,房东儿子的烟酒店里,人们在谈论着他们一家三口,评论着他和凌华的为人。他很好奇他在这些人的嘴里,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一个性格绵软,老实本分,话不多,怕老婆的好人。还是一个性格孤僻,内向沉默,没有本事的生活的软蛋和窝囊废。堂堂一个大男子汉,竟然最后选择了自杀。这不扯淡吗!在秦志华想来,他和凌华的事,或许也就热闹几天而已,甚至超不过一个礼拜。最麻烦的人估计得是房东了。人们都在忙着生活,跟自己无关的事,也就凑个热闹,转头就忘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烦心事,需要处理的问题,没有多余的精力和时间留给别人。其实,人这一辈子,最好的状态就是悄无声息的来,悄无声息的走,就好像没有来过一样。不要和这个世界有太多的联系和牵绊,这样才能走到利索干净,没有遗憾和后悔。秦志华想,他一定要死得没有动静。自杀的动静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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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秦志华提前打了电话给广运,让广运帮忙调几个班,撒谎说孩子病了。五点半左右,凌华来到顶楼,把钥匙扔给了秦志华,就径自下楼去上班了。他抱着儿子回到出租房,让儿子继续睡觉。六点半左右,他把孩子叫醒,给他穿好衣服,下楼吃了早点,送去幼儿园。返回的时候,包子店老板叫他过去,问他,你们辞职要回家了。他点了点头。看来凌华跟他老板说了。

一个月以后,他们回到家。回到家半个月,新的问题就层出不穷。凌华和老妈开始了紧张的婆媳关系。不到一个月,大吵小吵已经发生了十来次。他白天骑着摩托车外出,和之前的同学,朋友联系,了解老家近年来电商的发展情况。晚上回来,开始调解凌华和他老妈之间的矛盾。苦口婆心的劝说,收效甚微,眼看着婆媳关系迈进了水火不容的状态。仅仅不到一个月,他感觉比在公司上班还要累,主要是心累。为了他心中的计划和打算,他觉得再苦再累,也无所谓,可婆媳关系,让他无从下手,感觉快要疯掉。

有时候半夜里,他会被噩梦惊醒,再无睡眠。一个人站在院里抽烟,想着过去一天里的经历,让他像是度过了一年。父亲的性格和他一样,沉默寡言,只会埋头苦干,营务那几亩地和那片果园。他自己一辈子也没搞定婆媳关系,更何况隔着辈分的婆媳关系,他和他儿子一样无从下手。每天都活得战战兢兢。老妈永远站在他这一边,他干什么,她都支持,甚至放下自己手里的活。老妈为了儿子,好像什么都可以干。但越这样,越让凌华觉得讨厌。凌华对他辞职不干的事,还耿耿于怀,在这件事上,她的气还没有完全撒完。她像眼镜蛇一样潜伏下来,就是在等待一个机会,机会到了,她一定会将秦志华咬个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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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每天都在上演着戏剧一样的生活。父亲活得像是间谍一样小心翼翼,战战兢兢。母亲尽量远离凌华,不和她说话,尽可能不产生交集。凌华接送孩子上下学,洗衣服,做饭。关于做饭,回来的第二个月,凌华就受不了秦志华母亲一顿只炒两个菜的节俭风格,认为饭菜没有营养,会耽误孩子长身体和学习的。因此吵了几架。一天晚上,他父亲悄悄地叫他过去,和他母亲一起商量,决定两家人分开做饭,各吃各的。凌华做他们一家人的。父母自己做饭。刚开始他不同意,害怕这事传出去被人知道了,他会被笑话死的。父亲为了息事宁人,一家人可以过得顺顺当当,像是乞求讨饶似的跟秦志华说,无所谓,只要家里每天都安安静静,顺顺利利的,我和你妈自己做饭,你们吃什么都行,只要不吵架,我就想着过两天清静和安生日子。

秦志华想哭,但忍住了,在院里站了好久好久,连续抽了好几根烟,直抽到喉咙像是着火冒烟,不断地咳嗽才止住。进了房间,他像是一只乖顺的狗一样,跟凌华说了分开做饭的事,然后一声不响地钻进了被窝。

后来凌华又和母亲因为你用了我的油,我用了你的菜。谁先做饭,谁后做,而吵了几次架。秦志华从中协调,不断的跟凌华商量,说咱们是小辈,让着点长辈。凌华死活不同意。最后还是老妈和老爸妥协,让凌华先做。至于食材之类的,老爸不断的叮嘱老妈,人家的任何东西都不要碰,我们的东西随便人家用。老妈苦笑一声,点头答应了。每次吃饭的时候,对秦志华来说,就像一场酷刑。父母躲在房间里,凌华和秦志华在外面饭桌上吃饭。吃完饭,收拾完东西后,腾出厨房的地方和饭桌,让父母做饭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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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在一次吃饭的时候,秦志华受不了了。当场掀翻了桌子,和凌华一顿连打带骂,凌华性子刚烈,吃软不吃硬,跑进厨房拿起了菜刀,刀刃对准了自己的脖子,嘴里喊着要血溅当场,让秦志华后悔一辈子。这一举动吓坏了秦志华的父母,尤其他父亲,一个老实本分了一辈子的老好人,从来没跟人吵过架,打过架,那见过这样的场面。他母亲倒是冷静,不断跟凌华说着话,问她到底想怎么样?不行的话,咱们两家分家单过。你们过你们的,我们过我们的。房子留给你们,我和你爸我们老两口出去打工。或者,我们在苹果园里盖一间房子,我们搬出去住。这一番话终于让凌华冷静了。她慢慢放下菜刀,哭得梨花带雨。秦志华不服,拨通了老丈人的电话,让他过来一趟,劝劝他女儿。老丈人在电话里悠悠地说,你们俩的事,你们自己看着办,你们都是有孩子的成年人了,我不想管了。和之前他俩吵架打电话时,几乎一模一样的回应。他愤怒了,像是被欺辱到了极点,已经不能承受了,在电话开始怒骂老丈人,凌华骂他的话,他像是转换器一样,全部扔给了老丈人。还没等他说几句话,老丈人挂了电话。

凌华见他给她爸爸打电话,还在电话骂她爸爸,顿时火冒三丈,刚刚冷静的现场又陷入了争吵,她骂秦志华,威胁他。事情僵住了,秦志华这次不想妥协,凌华从来没有妥协过。秦志华看着一片狼藉,一地零碎的现场,点了根烟开始抽,他觉得巨大的委屈,快要撑死他了。这次一定不能忍了,再忍下去,他裤裆里的东西算是他妈的白长了,还能算一个站着撒尿的吗?回家后层出不穷的新问题,让他受够了。外面受再大的气,吃再多的苦,无所谓。可一回到家里,还有无数问题等他解决。作为夫妻的凌华,不懂得为自己分担,反而一直不断的制造麻烦。别人干一件事,只需付出两个小时的时间和精力,他得六个小时。只要家里平平安安,他都可以接受,不就是多吃点苦吗?无所谓。可惜,你无论怎么付出,别人都感受不到,也不领情。最后逼迫的你,不知道往前走还是往后退。

他看着凌华,像是看见一个陌生人。她哭泣着,像是一个孤独无助的孩子,可怜兮兮的样子,像是这一家人在合伙欺负她。当他老丈人开车到了,走进家里时,就是如此场面。老丈人二话不说,接走了女儿,跟凌华的父母悄声说了几句话。车子开走,秦志华和他母亲默默地打扫着现场。完了,母亲重新做了一顿饭。他没脸吃,说自己不饿,躺在沙发上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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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的时候,凌华发微信说,咱们离婚吧!他没有犹豫地回复了一个字,好!两人相约第二天民政局见。秦志华走到父母房间,跟父母说了自己离婚的事。父母坚决不同意,说了一大堆,但最后还是拗不过他,取出了户口本。

第二天一大早他便去了县民政局,凌华过了一会儿也到了。十来分钟,就办好了离婚证。出了民政局的大门,天空阴沉沉,灰蒙蒙的。他们没有多看彼此一眼,就各奔东西了。

离婚后,秦志华像是轻松了许多。自己的事情照常进行,孩子由父母接送。很快,他便找到了合伙人,注册了一家商贸公司,开始做当地的苹果和柿饼。生意并没有像他想象的那样,而是一直不温不火,让他入不敷出。每日早起晚归,风里来雨里去,起早贪黑,一天到晚连孩子的面都见不上。到了年底时,一算账,还是亏本状态,更别说分红。各种设备和装备倒是置办了不少,折算成现金,不亏不赚,如果时间不算钱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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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的春节,过得冷淡如水。他把自己关在家里,不肯外出。有一天晚上他突然接到凌华的电话,她说她怀孕了。检查结果拍了张照片发给了他,他看着表格上的时间,心里默默的算了算,刚好是他们最后一次同房的时候。他的心情就像一座大山从头顶压了下来。半年多的努力奋斗不见成果,结果又来了这么一个消息。凌华又发了一条微信说,如果你不想要孩子了,我决定打掉。什么是五雷轰顶,他终于理解了这个词的意思。生活呀,远比演戏要精彩得多。

晚上他将这件事告诉了父母,父亲提出让他复婚,母亲也默默的点头,就像父亲说的,孩子是无辜的,无论怎么说,那都是一条命,是咱们老秦家的孩子。你不愿意去跟你老丈人说,我和你妈去,我们老两口无所谓脸面,都半截身子入土的人了,我们不怕,哪怕你老丈人吐我们两口,咱在没人的时候,擦干就行了,和孩子相比,这点算什么呢!秦志华沉默着走出了房间,算是答应了。他是真的喜欢孩子,他认为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孩子,为了这个家。离婚的这几个月里,儿子有事没事就会问妈妈哪儿去了。他只能告诉孩子妈妈上班去了。无论妈妈怎么训斥孩子,孩子在本能上还是最爱妈妈,离不开妈妈。

父母去了一趟老丈人家,回来时心情不错。看样子老丈人没有为难父母。后来父母说,你老丈人也盼着你们复婚。其实,老丈人对秦志华没有一点意见。他也是一个妻管严,在家被丈母娘管得死死的,和他一样,也因为家里的婆媳关系,被搞得烦心。或许他能理解秦志华吧!都是男人,都懂男人的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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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华回来后,秦志华开启了照顾她的任务模式。全家像是达成了一个协议,所有事都紧着凌华。凌华在上次的离婚中,总算明白了一些事理,进步了一点,或许在她家的这个几月,老丈人和丈母娘的教训,起了点作用吧!在秦志华来说,这简直就是飞跃黄河一般的历史性大事件。日子总算平静了。秦志华感到了前所未有的一丝幸福感。这才是过日子的样子。虽然每天还是在忙碌中度过,但家里平静,人就顺心。

女儿在冬天的十二月份顺利降生,可爱至极。一家人沉浸在幸福之中。虽然公司已经面临倒闭,哥几个面临散伙,但在秦志华来说,当前最重要还是女儿,家人和凌华坐月子的事。对公司即将散伙的事,他看得很开,就当积累经验和人脉,学习了。在这次失败中,他总结了很多。常年在外上班,圈子关系就那么大,走上社会之后,与各色人相处,打交道之后,才知道自己的道行有多浅,自己还需要太多的磨练和历练。大不了从头再来,只要家里一切平安,他有的是时间。公司倒闭的事,他没敢跟凌华说,怕她动气,对身体不好。

第二次合伙,因为太过仓促,仅仅两个多月,又散伙了,和第一次一样,扔下一大堆东西,折算成现金,仍旧没有亏本,可惜自己身上分文无有。生活过得愈加艰难。没料想到的是,瞒了很久的散伙,最终还是被凌华知道了。刚过没几天的清静日子,又陷入到了没有尽头的吵闹中。凌华顺带提起了之前辞职她坚决不同意的事,他做电商,她也不同意,而是坚持让他找个工作上班。从眼前的现实来看,凌华反对的,都是对的。凌华曾经说过他不是做生意的料,他的性格就决定了一切。但偏偏秦志华觉得自己最缺的就是折腾。他跟凌华争辩过,打一辈子工,到头还是要回到老家,到头还是农民,到头还是买不起房子,让她和儿子过不上好日子。既然不折腾也是一辈子,为什么不折腾折腾呢!万一折腾成功了,不就可以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了吗?再说,打工的日子他过了十四年了,他感觉自己快变成机器人了。既然凌华不满意他一直上班,那他就辞职回老家创业,做生意,干出个样子来。他是没有想到,也是小看了做生意这一行,水太深了,比起上班来更累人,承担的风险更大,但带来的新鲜的刺激感,让他感到满足。失败了可以重来,谁做生意是一帆风顺,一夜暴富呢!不都是在泥泞中前进,在失败和成功的交替中成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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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这些道理凌华根本不听,更别谈听懂与否。每天睁开眼就是吵架,家里一天不得安宁,因为有女儿,家里每个人都过得小心翼翼,像老鼠一样,静静地走路,做饭,吃饭,喝水,干活。为的就是不要惊扰到凌华,而又再次吵架。

秦志华没有什么可说的,这一切都是自己一手酿成的,这次他不怪罪凌华,任凌华如何骂他,他就是不吵架,陪着笑脸,故意打岔,开玩笑,哄她开心。看着女儿,尤其她笑的时候,感觉世界就亮了,天大的事情,在他这里都可以大化小,小化无。只要让凌华安心,不吵架,女儿每天可以平安无事,健康成长,他自己无所谓。凌华逼他搬出房间,他搬了出来,和儿子挤在一起。过了一段时间,凌华又和他吵架,要他去外面租房,一家人搬出去住。他没有同意。凌华每天早起,过来叫儿子起床上学,顺带就将他赶了出去。当他赖着不走的时候,凌华即摆出一副要大吵大闹的样子,他已经经受不住任何吵闹了。他现在甚至有点神经衰弱,一听到任何太大的声音,脑子就嗡嗡的,像是被石头砸了,不小心碰到什么东西似的,有点眩晕和疼痛。凌华明确地告诉他,如果不租房,或者去买房,秦志华就不可能睡一个安稳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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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清早,他游荡在村子周围的土路上,碰见早起的邻居问他,他撒谎锻炼身体。晚上倒是没什么人,他在外面像是孤魂野鬼一般,熬到凌华睡着了,就偷偷地回家,跑进儿子房间,挤一个晚上。第二天早起,偷偷溜走。这样的日子过了一段时间,他竟然慢慢习惯了。

昨天晚上,他们又大吵一架。他最后只好出门,天上下着毛毛细雨,他躲在村子变电房的房檐下,一直等到凌晨一点多,才悄悄潜回家,潜回儿子房间,和衣躺下,脑子里回想着辞职回家到现在的这段日子。一手好牌被自己打得稀烂,但他不后悔,他还是坚持认为,一个男人这一辈子一定要折腾那么几次。为了自己心中的理想和生活。他这次不怪罪凌华,一个女人需要安全感和好的生活,这没有错,做错的是他。只要撑过这段日子,过了这个低潮期,霉运总会到头,好运自然来。他一定不会再离婚了,离婚本身就是最大的错误和问题所在。

北方秋天的雨季到了,他已经连续淋了几天雨了,得想个办法,找个好的去处,躲上一些日子。等苹果熟的时候,他再回来继续做苹果,他手上还有一个客户,日子总要过下去的。女儿还要吃奶粉,儿子还要上学呢!虽然每天都像狗像猫一样在外面游荡,但一想到孩子和父母,以及凌华,他觉得自己委屈一些,完全可以承受。怕什么呢!人总有被人看不起,瞧不上,被挤兑的时候,当你什么时候把脸面当屁股用的时候,脸厚到西安城墙那种厚度的时候,也就无敌了。也就该你翻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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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想着的时候,他突然想到了村里乱坟岗边上,五六百米远,有一排三间平房可以栖身。那三间房原本是水站给每年冬灌巡渠的人准备的休息点,后来水渠加固,扩大,再加上现在人懒得偷水,掘渠,巡渠的人顺着水渠溜达一圈就回家了,大冬天的晚上才没人愿意睡在那里,房子就此空了下来,荒芜了。但水泥楼板结构的房子很结实,他决定明天早起去看看。说不一定是个好去处。

想到这里,他竟然有点兴奋,同时又觉得自己有点可怜。每当觉得自己可怜时,他立马给自己打气,暂时的,也是自己自作自受,男人要拿得起放得下。如此一番自我激励后,他就会好很多。他记得罗永浩老罗同志就是这么鼓励自己的,用心灵鸡汤,不管有毒没毒灌下去再说。

第二天一大早,四点多种的样子,凌华像是起夜,顺便到儿子的房间,发现秦志华躺在儿子的床上,一脚踹醒了他,迷迷糊糊中,他虽然有点气愤,但看了看凌华的表情和那双眼睛里暗藏着的怒火,瞬间清醒了。穿好衣服,拿好手机和烟,就自己主动退出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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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门口,点了根烟,在暗黑黑的早晨,开始走向村里的乱坟岗。连续下了几天雨,早晨湿气很重,路边的草上挂满了露水。土路泥泞,他艰难的走着。玉米成片成片,枯黄的叶子耷拉着,玉米棒子裸露着金黄的颗粒,在十几天就要收割了。收割了玉米,苹果就要不了多长时间下树了。

走到一个十字路口,右拐是一条小土路,这条路直通乱坟岗。村里每个人最后的归宿就是那里,最后一程就是这条路,不用自己走着,睡在棺材里,灵车拉着走。秦志华踏上这条路,竟然有一种穷途末路的感觉,再有就是一点异样的惊悚。多亏天越来越亮,心里的胆怯,随着光亮减少些许。

当他走到那一排平房时,天已经大亮。虽然还是阴沉沉的,随时可能下雨,但比起刚才出门时,已经好多了。房子因为没住人,荒芜了,窗框,门框都被挖走了。房间四周长满了荒草,房子背后的水渠里没有流水,还没到冬灌的时候,水渠里倒是沉底了一些木材。这些木柴打捞上来,生火取暖倒是不错,煮个粥也行。秦志华已经开始想象自己的野外避难生活了。

他拨开荒草走了进去。房间里遗留了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还有人在这里大便,野草在墙根生长着。一间厨房,其他两间打通做了睡觉休息的地方,靠南墙竟然还有一张炕。除了门窗没有了,其他都还完好。房间里面干燥,没有漏水,遮风挡雨不成问题。他转身出门,一眼望出去,不远处就是村里的乱坟岗,甚至可以看到他爷爷,奶奶,大伯,大伯母的坟堆和墓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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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风吹来,几百亩玉米地里的叶子,唰唰的响了起来,像是涨潮声一般。眼前渠沿上的一排紫叶树,像是跳起了舞蹈。雨突然下了起来,和风一起,天地间就像挂了一张庞大的雨幕。他定定的看着远处的乱坟岗,想起了很多很多。想起了奶奶和大伯母都在的日子,想起她小时候被她们照顾和疼爱的无忧无虑的日子。生活呀,太多痛苦和难堪了,那点美好的记忆,现在想起来那么甜。生活呀,真是无常呀,想他小时候无忧无虑,整个老秦家视他为宝贝,无论走到哪一家都有好吃的备着。各个伯母,堂哥堂姐,都喜欢他。他还想起了大伯母带他去吃席,奶奶给他藏的冰糖,想起了大伯给他做的小推车。想着想着,他的眼泪像是外面的大雨一样,从眼睛开始往外下,从脸上流下,流进嘴里,酸甜苦辣咸,集齐了世间所有味道。人生一辈子,或许就是为了尝遍这些味道吧!

他能想到这里,被逼暂住这里,现在此刻想来,像是老天爷特意的安排。生与死的距离,看着遥不可及,其实就在眼前。珍惜生的时候,才能死得其所。

雨还在下,秦志华却挽起了袖子,开始将房子门口的荒草拔掉,整理出来一条小路。然后将房子里的一切乱七八糟的东西堆在一起。用蒿草自制了一把扫帚,将房间里面扫干净,清理了墙角的蜘蛛网,拔净墙角的干草,一会儿燃火用。能用的东西留下,不用的东西扔掉。等雨小的时候,他跳下水渠,把里面的木柴扔上渠沿,上来后,就用干草在房间里燃起一堆火,把没用的东西全部架在火上烧了。等雨停,他砍了一些玉米杆,摘下那些湿淋淋的叶子,留下光杆,足够铺满那张炕。在一大堆木柴里,他找到一根比较粗的,立起来当凳子坐在火边,点燃一根烟,一边抽,一边看着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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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野里寂静无声,像是来到了世界的边缘,偶尔一声木柴燃烧的噼啪声,像是风雨声里的间奏,有种奇特的美妙的感觉。早上被赶出来时才清晨五点,他现在有点困。他决定把火薪撒在炕上,拍碎,铺上玉米杆,躺下来睡一觉,这是他在看书的时候,猎人们在森林里休息的一种办法。

做完这一切,当他躺下的时候,睡意袭来,恍惚间,他刚才残存的丝丝胆怯,毕竟这里太安静了,距离乱坟岗又是这么近,但是转念又一想,怕什么呢?睡在不远处的全是熟人,要么就是他的亲人,爷爷,奶奶,大伯,大伯母,乃至他的祖先,也会保佑他,不会让他受欺负的。很快他进入了梦乡,睡的很香很甜。那一觉睡醒,已是下午两点多钟。没有做梦,他是被冻醒的。

下午他就偷偷潜回家里,拿走了他结婚前旅行时的背包,背包里有睡袋和防潮垫,是他那时心血来潮,双十一买的。没想到,现在发挥用处了。在背包里塞了几个馒头,跟父母悄悄的说了他要出门几天,就偷偷溜走了。

回到与坟比邻的住处,他到自家地里掰了些玉米棒子,用一根树枝串了,一会儿准备烤玉米吃。用剥下来的玉米苞皮,拧了一根长绳,把剩下的玉米杆用绳子串了起来,堆在窗口处挡风,顺带做了一扇门,象征性的玉米杆编成的门。一切就绪。燃起一堆火,今夜就在这里就寝了。

或许是白天睡得时间长了,晚上秦志华一点睡意没有。想着自己要在这里与坟比邻长居一段日子,他索性在房子里的火光下徘徊,想给这个房子取个名字,思来想去,想去思来,他终于想到一个名字,在火堆捡了一根柴火,踩灭火焰,留下木炭,在墙上唰唰的写了几个大字:与坟比邻,向死而生!

生活不就是这样吗?向死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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