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重达300斤的福王,真的被煮成肉汤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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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王不是重达300斤,是重达360斤,按他的前半生,还真对得起福这个字。

福王朱常洵是万历皇帝的第三子,他的母亲是万历最宠爱的郑贵妃,爱屋及乌,万历对朱常洵极其宠爱,一心想让朱常洵当太子,问题是皇后虽然无子,万历曾一时兴起,临幸了一位宫女,而这位宫女则生下了他的长子朱常洛。

万历想违祖制,越过朱常洛,立朱常洵为太子,引发了“国本之争”。大臣们不答应,轮番轰炸,给万历上课,争国本事件,前后长达十五年,万历皇帝心力交瘁,最终只能立朱常洛为太子,为此他发了驴脾气,二十多年不上朝,好在明代有一套体制,皇帝不上朝,国家照样能运转。

历史上重达300斤的福王,真的被煮成肉汤了吗?

万历不得不立朱常洛为太子,朱常洵为福王,心里觉得亏欠了朱常洛,除了江山,啥都给朱常洵,正常封了王要就藩,可是万历舍不得,一直把朱常洵留在身边,朱常洵结婚时,花费了三十万金;结了婚没有理由不就藩了,他给朱常洵营造洛阳府邸,又花费了二十八万金,都是常制的十倍以上。万历大肆派遣税吏、矿使,收缴了很多额外的税赋到内库(皇帝的私人小金库),数额达亿万计。这些钱,除了一部分用于“万历三大征”的军费之外,将大部分都资助了福王。

河南因为离京城不远,又相对富庶,是明朝藩王的聚集区。全省一共7位藩王。这些王爷的待遇是有明朝法律规定的,丝毫少不得,这些费用都是通过税收,从百姓身上巧取豪夺而来,河南财政早是不堪重负,还要应付福王这样皇帝特别关照的大爷,百姓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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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福王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明史》记载,福王就藩后,“日闭阁饮醇酒,所好惟妇女倡乐”,这就是一个被宠坏了的衣食无忧的公子哥。他通过土地兼并,大量占有了本应属于民间的良田。大肆搜刮地方财富富可敌国,而当地的老百姓却是越来越穷困。正所谓是“耗天下以肥王,洛阳富于大内”,福王被称为肥王,不仅是因为他胖,更是指他搜刮民脂民膏,富得流油。

一个王朝的兴衰,绝对是有迹象可循的。很多人说大明亡于万历,是有一定道理的。明朝末年连年灾害,百姓流离失所,而边关战乱不断,士兵连军饷都没有,福王奢靡享乐,与民争利,如何能不引起民怨?当时南京兵部尚书吕维祺曾多次向福王建言,请他开仓放粮,支援军饷、赈济灾民。可是福王不为所动,所以当李自成的起义军攻打洛阳时,城内的饥民们一呼百应,里应外合,洛阳城被迅速攻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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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王的王妃邹氏及世子朱由崧逃往怀庆。而福王因为太肥,跑不动,无法逃跑而躲入迎恩寺,但很快被李自成的起义军搜到。

据说李自成命人将朱常洵和几头鹿在一口巨锅中煮,让将士们共享这“福禄宴”。农民军很痛恨这些为富不仁的大官,便持刀将朱常洵轻刮细剃,除去毛发与指甲,又用药水灌肠清理粪便。众人们从洛阳郊外抬来一口“千人锅”立于王府大院,锅中加水与调料后,将朱常洵和几只剥了皮的鹿投入锅中。

锅中三百多斤的朱常洵扑腾着,一边喘着粗气,一边大声嚎叫,甚为凄惨。围观的众人兴高采烈,耐心等待这“福禄宴”开席。一个时辰后,煮得烂熟的朱常洵及数只鹿已被几千兵士吃入腹中,成为李自成犒劳大家的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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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时期有烹刑,把整个人扔进大锅给煮了。但是食用不太可信,这个说法有污蔑李自成残暴之嫌,数只鹿再加300斤人肉,加大量的水,正常不可能有这么大的锅。数千将士进食肉汤,显然也不太可能。

对于福王的死法,明史有记载:“自成兵汋王血,杂鹿醢尝之,名‘福禄酒’”,李自成是用鹿肉蘸福王的血一起饮用。

《明史.福王常洵传》中,福王遇害又出现了这样一个细节:福王被杀,两名承奉伏尸痛哭,贼军驱逐他们离开。他们却挣扎着哀号道:“王死某不愿生,乞一棺收王骨,粉无所恨。”也就是说福王被杀,他的承奉也就是侍从,不忍心他暴尸荒野, 冒死向义军求得了一具桐木薄棺,将遗骸装殓。这才让福王得以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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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福王儿子朱由崧的记载里,福王是战败被俘,骂贼后英勇就义,这就是给他爹脸上贴金了。大概率是李自成杀了福王以后,把他的血滴入酒中饮用。百姓痛恨福王,演变成把福王和鹿肉一起炖了。

很多人说明史不可信,单就福王被杀而言,我认为是可信的,满清入关,打的旗号就是为大明皇帝报仇,李自成如果煮食了福王,更能证明李自成的残暴,这样的内容,清朝都不写,恐怕只能说明真的没发生过。

标签: 国本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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