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蒙”(enlightenmem)的意思是用光明驱散黑暗,以理性代替蒙昧。18世纪在欧洲兴起的启蒙运动是思想解放的运动,历史进步的运动。恩格斯说:启蒙学者是“非常革命”的,“他们不承认任何外界的权威,不管这种权威是什么样的。宗教、自然观、社会、国家制度,一切都受到了最无情的批判;一切都必须在理性的法庭面前为自己的存在做辩护或者放弃存在的权利。思维的悟性成了衡量一切的惟一尺度。”“理性法庭”的说法非常形象地概括了启蒙理性所具有的至上的裁判地位。启蒙理性有哪些特点呢?它的裁决是否正确呢?启蒙理性是17世纪的哲学与科学的精神的继续。英国当时在思想和政治上居于先进地位,各国的启蒙学者都以英国为榜样,把洛克的经验论和牛顿力学奉为理性的样板,作为衡量其他一切的标准。但是,启蒙理性具有英国思想所没有的激进的批判和否定精神,它的批判矛头直接指向宗教迷信和专制制度。启蒙理性的另一特点是乐观主义的历史进步观。启蒙学者认为以前的弊病和灾难是欺骗和迷信造成的,启蒙的任务就是消除一切非理性、反理性的东西;理性的光芒一旦照耀世界,理性的人就能代替全能的上帝,黑暗的人间就会变成光明的天堂。自从康德提出“什么是启蒙运动”的问题以来,哲学家们一直在反思启蒙理性的得失。启蒙理性是评判的标准,也是时代的标志,它宣告了理性时代的正式开始。启蒙理性就是现代理性,启蒙主义的纲领就是现代主义和现代化的纲领。我们看到,启蒙运动所推崇的理性、科学和进步都是有特定模式的,如近代理性主义的、经典物理学的、世俗社会的模式。现在人们把启蒙运动开启的现代理性称为“211具理性”。现代化的进程就是要以理性为工具,以全人类利益的名义,对自然、社会、人的心灵和道德生活等各个方面进行合理的安排和控制。
标签: 启蒙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