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史为汉官名,隋唐宋均有,但与原官职有所不同。
百度百科:
隋文帝撤销郡,州长官除雍州牧外,均为刺名。炀帝改州为郡,改刺史为太守。又设司隶台,掌巡察,有刺史十四人,为司隶大夫属员,正六品,任巡察各地之职,其地位品秩,均与汉武帝时的部刺史相同,旋罢,唐改良改郡为州,以太守为刺史。
玄宗又改州为郡,以刺史为太守。肃宗再复旧制。隋、唐州郡相同;刺史太守亦同。宋以朝臣出知州(或府)事,所任即隋、唐刺史之职。欧阳修撰《丰乐亭记》,自称刺史;撰《醉翁亭记》,又自称太守,盖刺史与太守早无区别。宋官制另有刺史,作为虚衔,任者并不赴任。
元以后刺史之名废。清人用作知州的别称。
所以唐代,刺史与太守为同一职司,经查阅《旧唐书*志二十二》职官(一):
下州刺史为正四品下阶。《武德令》规定为从四品上。
中州刺史为正四品上阶。
上州刺史为从三品。
另:正一品官员只有太师、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
从一品官员只有开府仪同三司、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骠骑大将军、嗣王、郡王、国公。
标签: 唐朝刺史
文章来源:
犀牛历史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3467321@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如已特别标注为本站原创文章的,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