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社会有一种现象,被称为“名与实不符”,人们歌诵的人与事并不能给人们带来实质上的名利,给人们带来实质好处的人与事并不能得到荣誉和称赞。比如人们都歌诵道德高远美好,但是绝大部分君子都是伪君子,善人都是伪善人;人们都深恶痛绝严刑竣法,然则给他们保护的恰恰是严刑竣法。人们都希望有功得赏,却十分讨厌有过必罚,殊不知现在的恶少巨贪都是曾经的功勋后代。人们喜欢别人犯法受重罪,自己犯法却得到赦免,一旦自己受到法律制裁,他就会说这是恶法奸吏。
商鞅变法,依法行事,无私人爱好,无私人感情,依法杀人不为暴,依法赏赐不为仁。那些去拍商鞅马屁的人,不就是想交好商鞅,以谋求私利吗?商鞅将媚上之人视为乱化之民,全部迁至边界戍边。雄主圣君难免会喜欢听歌颂之词,对一个人有好感后,就会选择性执法,这就是媚上之人谋取私利的原理。媚上之人之人到处称赞官员好,别人就会认为他跟上级关系好,进而对他处处照顾。如果到处称赞别人,被别人严惩了,那么媚上之人就会到处说坏话,诋毁一个人的声誉。
商鞅的历史功劳摆在那里,谈中国历史无法避开秦朝,谈秦朝历史无法避开商鞅。既然无法否定商鞅的功劳,那么就诋毁商鞅的名誉,让他成为奸臣权臣的代表,让懵懂无知的百姓骂商鞅。司马迁充分肯定了商鞅的历史功劳,但是他对商鞅进行了人身攻击,对商鞅的评价是“刻薄寡恩”!如果商鞅执法有选择性的执法,比如对有话语权的贵族网开一面,对没有话语权的百姓严格执法,那么后世就不会对商鞅有“刻薄寡恩”的评价,毕竟历史记载的都是帝王将相,谁会去记载百姓的声音呢?
商鞅将儒家、侠客、商贾视为社会的蛀虫,将军人、农民当成国家的支柱。儒家一直掌握着话语权,侠客则受百姓喜爱,军人与农民是没有话语权的。儒家千百年来不断地强化商鞅酷吏奸臣的形象,侠客又成为行侠丈义的代名词,那么后世百姓自然就会认为商鞅是恶人,都是恶人了,自然不可能成为英雄!百姓们忘们他们原本是奴隶,是商鞅将他们升为平民的;百姓们也忘了,儒士还在剥削他们,侠客还在为了名利滥杀无辜。名与实往往不可能高度一致!
人们喜欢技术精湛的工匠,认为他们巧夺天工,却看不起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木匠、铁匠、石匠。殊不知墨子三年造飞鸢,百姓根本用不上飞鸢;老子、孔子道德高深,万中无一的百姓能达到那样的高度。追求不切实际的名利,忽视现实的名利,这是人的本性!就好比阳光无言,却人人离不得;但是人们还是会指责阳光太热晒伤了他们的皮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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